镇司发〔2010〕70号
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0]105号)规定,我局部分内设机构名称作了变更,岗位有所调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对处室名称变更及岗位调整的部分干部职务任命如下:
刘和平同志任司法考试处处长;
赵常青同志任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
吴俊同志任司法鉴定管理处副处长;
华秋平同志任法律援助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梁永红同志任基层工作处副主任科员;
孙国凤同志任司法鉴定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叶华同志任公证工作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冯浪同志任社区矫正处副主任科员;
史振军同志任司法考试处副主任科员。
二0一0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