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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履职践诺综合报告
发布时间:2011-12-22 稿件来源:政治处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创先争优活动履职践诺综合报告 

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4月,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更高标准争一流,更大范围争位次,更高层次争荣誉”主题实践活动要求,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作出了《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事项和工作举措》。现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事项进行考核的通知》,将我局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更高标准争一流 

  1、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率≥98%,成功率≥92.5%。 

  2011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深入开展“大调解工作规范年”活动,深化“三调对接”机制,完善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规范;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劳动争议“五位一体”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各辖市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在各劳动仲裁机构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各辖市区在事故中队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市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试点工作,通过机制的完善,初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全封闭的调解防线。进一步规范两级调处中心的运行,着力提升调处中心直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人民调解组织,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室建设,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矛盾化解专项活动,加大经常性和集中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积极推行网络化排查新模式,强化对重大政治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在认真做好传统矛盾化解的同时,着力调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发展类、民生类矛盾纠纷,重点化解征地拆迁、涉企和涉及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安全的矛盾纠纷。突出抓好矛盾排查预警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分级预警报告和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不断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立人民调解员资格准入和培训机制,出台《人民调解员培训考评办法》,深入开展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深入推进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2011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1077件,调处矛盾20924件,调处率99.3 %,调处成功20318件,调处成功率97.1 %。 

  2、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年内突破2000件,受援群众满意率≥98%。 

  2011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印发《法律援助质量监督考评办法》等制度,建立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提升办案质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争创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迁入新址,市、丹阳市、丹徒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示范窗口”。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月”活动,将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农资、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辟涉农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成功举办“法律援助环省行镇江站”活动,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分类名录,积极推行点援制和预约服务,加强12348法律援助平台建设,落实法律援助惠民措施。 

  2011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52件,受援群众2719人,满意率达≥99%。其中,《袁利国道路交通事故案》的处理被评为司法部“百优案件”;《王认华工伤赔偿案》的处理被评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道德与观察》栏目以《小唐的困惑》再次报道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市法律援助管理处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跨越发展有功单位”;市及丹阳市、丹徒区法援中心被省厅省批命名为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示范窗口”。 

  3、公证错证率≤0.2‰。 

  2011年我市公证工作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和“塑诚信品牌,促和谐稳定”活动为载体,强化公证执业规范,在全省率先出台《业务操作指引》。推进信息平台建设,不断维护和增强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公证工作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上取得了新成效。镇江公证处创新理念,积极服务市大招标中心,服务城市拆迁改造,作用突出,成效明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先后报道推广,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2011年全市没有发现一起错证、假证、伪证。 

  二、更大范围争位次 

  1、政府法律顾问团运行质态全省领先。 

  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市及辖市区全覆盖。2011年先后组织资深律师参与每月两次的市领导涉法信访接待,选派20名女律师担任妇女维权“专业代言人”,每周一次轮流前往市妇联信访接待室,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我市高级律师王学剑被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栏目选定为主讲嘉宾,这是我省第一位走进央视《法律讲堂》栏目的律师。高级律师许世可执笔的“公立医院改革之‘顶层设计’”一文,被《江苏法制报》、“人民网”等新闻媒体发表,并应市领导的邀请在全市创业投资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得到了市领导充分肯定。顾问团律师开展参与法律服务“绿丝带”行动,60名律师志愿者与京口、润州两区下辖的60个社区结对,每周二下午定时到结对社区为社区各类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创业人员、居民等提供法律咨询,开办法律讲座,举行法律培训,协助纠纷调解等各类法律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等媒体先后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市委创先争优《简报》第96期发表了题为《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打造“绿丝带”法律服务品牌》的专题报道。市委书记许津荣、市长刘捍东分别对法律服务“绿丝带”行动作出重要批示,许津荣批示:“这是普法工作、法律服务直接走进群众的好形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好做法,希望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注重实际效果,逐步长效化。”刘捍东批示:“法律服务到基层、进社区,很好。希望继续探索和完善,并不断扩大范围,为打造和谐社区、诚信社会、法治社会多做贡献!” 

  2、社区矫正协会建设和心理矫治工作全省领先。 

  目前,全市已建立33家社区矫正协会,有心理矫治志愿者58名。今年7月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专程来我市,集中采访了我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建社区矫正协会、全面实施的心理矫治工作情况,这是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褒奖。 

  社区矫正协会成立以来筹措资金达100多万元,为近100名经济困难服刑人员提供临时救济80万元,组织服刑人员参加就业培训100多次1800多人,帮助13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创业。 全面推行心理矫治,心理评估机制有效运行,辖市区实现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心理矫治志愿者镇(街)全覆盖,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与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得到省司法厅的高度评价。 

  3、安置帮教工作关口前移,释前就业培训工作全省领先。 

  今年以来,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管理和集中排查,积极推广“双基”模式,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体系。在全省首创服刑人员释前就业培训机制,被《法制日报》作为经验向全国推广。 

  三、更高层次争荣誉 

  1、公证处争创全国文明公证处、省级文明单位。 

  2011年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积极投身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和“塑诚信品牌,促和谐稳定”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 制作服务承诺、廉政警言牌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采取便民利民措施,为当事人免费赠阅公证宣传册、配置饮水设备提供茶水、建立应急疏导机制避免群众排队拥挤;公证人员规范着装、挂牌上岗、推行 “微笑服务”,树立优质服务的品牌。镇江公证处开展“公证法律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公证咨询和服务,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便民联系卡近300张。在办理日本地震后赴日探亲、服刑人员监狱继承等公证中,公证人员克服困难、优化服务,得到当事人的好评,赢得群众的信任。 

  镇江公证处被全国公证员协会授予“全国文明公证处”、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 

  2、全市普法宣传工作争当全省先进。 

  2011年全市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服务转型升级、强市富民”的总体要求,拟定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草案)》,明确了我市“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与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办、市文广新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了跃进河法治风光带、古城法治文化公园、米山法治文化社区等一批法治文化项目。会同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青少年法治故事、法治漫画征集评选。会同工会部门积极举办企业《社会保障法》等普法培训。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集中开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市民素养”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与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为高标准、高起点启动“六五”普法,奠定了良好基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 

  今年5月在全国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市政府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丹阳市、句容市荣获“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县(市、区)称号。7月,省委、省政府授予我市“五五”普法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先进单位”。 

             镇江市司法局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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